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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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4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在检察环节促进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落实落地,2020年3月30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取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对其犯罪原因、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分析,根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当场宣读了悔罪书,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深刻反省,其法定代理人也就今后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教育进行了表态。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就拟不起诉人认罪态度、适用法律、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发表了具体的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教育,希望其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中吸取教训,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参加审查听证,有利于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接受各方监督,是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展现检察机关公正、清廉、文明办案具有积极作用。